求职者面试成功却没去入职简历被人事挂朋友圈
找工作是一个双方互相选择的过程,面试官通过面试选拔适合公司的人才,而应聘者也会通过与面试官聊天的过程中判断公司是否适合自己。近日有位求职者面试成功却没去入职,简历被人事挂朋友圈,虽然能理解人事的气愤,但此行为有些上不得台面,不要拿义气来侵犯他人的利益。郭女士到某公司应聘,本来已经说好了,但最后因为距家太远问题不能前往,于是她把不能入职的理由告诉了人事宋女士,而人事觉得这双方都说好了,你郭女士临时变卦,影响了公司招聘效果,于是一气之下,将郭女士的信息挂到朋友圈。
当然当记者到公司了解情况后,人事当场道歉,并删除朋友圈,而且还给记者解释了理由:人事声称,这个岗位是急招岗位,他们给了郭女士很多的便利,但是郭女士3月9日至3月15日都确认能够入职,却在入职前几天拒绝了入职。“因为郭女士不能入职,所以我发了几条消息,但是郭女士并没有回我,我冲动之下发了朋友圈,但是仅其可见。”这个解释看似有些道理,完全是义气行事,冲动行事,但是却伤害了当事人的利益,其实人事宋女士犯了一个错误,那就是拿一时之气,做了一件冲动的事,结果侵犯了他人的利益。
其实这个事件背后,与应聘的公司倒没有多大关系,问题就出在人事宋女士这里,但通过这事可以看出宋女士这个人事也不太合格,或者说缺少一个合格人事的职责道德,当然说严重了,说明该公司这样的人事主管并不合格。
既然是职场,本身就是应聘者与公司之间的双向合作,而且最终也只能以达成合作为原则,在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,任何一方告知另一方不能履行合作,因为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,也就无法约束对方,事件中虽然郭女士在一周时间内都表示可以入职,但最终拒绝入职,等于说双方并没有达成合作意向,此时企业重新招聘也在所难免;相反若是应聘者答应了合作,企业却在入职前告知不接收了,那入职者该怎么应对,不是要被迫接受现实吗?在没有签订合同前,双方并没有形成合作的意向,因此不受彼此约束,而人事宋女士却以冲动和义气,直接把郭女士的信息发至朋友圈,这等于说侵害了郭女士的权益。即使宋女士解释说,朋友圈仅让郭女士看到,无非是想报复她,但这种做法实在是有些“小孩子气”。
所以说,在职场任何把冲动行为拿到工作中,或者说义气行事,都将是弊大于利,所以说不要用义气来侵犯他人利益。